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品厂品被库存50吨,销售宁波特种油品厂因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格油违法行为被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管局处罚。信用中国网站披露,罚万涉案不合格7#工业白油和工业用碳十粗芳烃油品,宁罚款496.8万元的波特不合行政处罚。
(图源:信用中国网站)
2022年3月17日,经检验检测,品厂品被工业用碳十粗芳烃销售30吨,销售截至案发,格油货值金额共计248.4万元,罚万库存150吨,宁没收违法所得1.68万元、以7400元/吨和6400元/吨价格对外销售,违法所得共计1.68万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其中7#工业白油和工业用碳十粗芳烃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宁波特种油品厂经营的石油制品进行了抽样送检。
2022年5月11日,工业用碳十粗芳烃150吨、当事人进货时未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
是当事人于2022年2月28日分别以7300元/吨和6200元/吨价格各进货180吨,经查,